《地藏經》「念佛度亡」之文摘要(二)
1. 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
何況恣情殺害、竊盜、邪淫、妄語、百千罪狀。
2. 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
是故眾生,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
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3. 造惡眾生,新死之者,經四十九日後,無人繼嗣,為作功德,救拔苦難,生時又無善因,當據本業,所感地獄。
4. 行善之人,臨命終時,亦有百千,惡道鬼神,或變作父母,乃至諸眷屬,引接亡人,令落惡道。何況本造惡者。
5. 臨命終時,神識惛昧,不辨善惡,乃至眼耳,更無見聞。是諸眷屬,當須設大供養,轉讀尊經,念佛菩薩名號。如是善緣,能令亡者,離諸惡道,諸魔鬼神,悉皆退散。
6. 一切眾生,臨命終時,若得聞一佛名,如是輩人,除五無間殺害之罪,小小惡業,合墮惡趣者,尋即解脫。
7. 臨命終人,家中眷屬,乃至一人,為是病人,高聲念佛;
是命終人,除五無間罪,餘業報等,悉得消滅。
8. 是五無間罪,雖至極重,動經億劫,了不得出;承斯臨命終時,他人為其稱念佛名,於是罪中,亦漸消滅。
9. 何況眾生,自稱自念,獲福無量,滅無量罪。
10. 但念佛名,功德無量;是眾生等,生時死時,自得大利,終不墮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