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宗编辑部
名体不二旨在说明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与阿弥陀佛之实体间存在的相即不二之关系。名体不二出自《安心决定钞》所言之「名体不二弘愿之行故,名号即是正觉之全体;正觉之体故,即是十方众生往生之体;往生之体故,我等之愿行无不具足。」
《往生论注》卷下言「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实体谓之法),有名异法。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禁咒音辞等是也」,说明以弥陀名号即是法故,众生若信此名号而称念之,则能破灭一切无明,满足一切志愿。《安乐集》卷上第二大门之「第三广施问答」所说之内容也与此相同。又法位於《无量寿经义疏》亦言:「诸佛皆德施名,称名即称德,德能灭罪生福,名亦如是。若信佛名,能生善灭罪。」以上诸文都是在说明名与法相即不二的道理。
在阿弥陀佛之实体与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这两者之间存在不离不二的关系。因为名号并非离於如来之实体而独立存在,故谓之「名体不离」;又因为如来之实体与名号恰如冰与水之不二,故谓之「名体不二」。因为佛体所有之功德能力与名号所具之功德能力完全同一、无有差别,故谓之不二。
我们人类的名字都是为称呼实体而假立的符号,名本身并不具有能力和作用,因此无法名体相即不二。可是阿弥陀佛之佛体与名号是相即不二的,其名号也具足其佛体所具之全部功德与能力,因此这句南无阿弥陀佛名号才能够给予众生大利益。总而言之,因为佛证悟了万象无碍圆通之理,所以其名与体才可以不二;不过虽然佛名体不二,但佛体是观念的对象,而名号是信仰的对象,两者的区别不能够混淆。详细来说,佛体是观念之对象,而非信仰之对象,也就是说佛体不是通过信仰、而是需要通过凝神观想才能够接触得到。同时,观念佛体之人则可以通过观念佛体得到佛体所具之功德,但佛体的功德却无法通过信仰得到。
正因如此,圣者才可以通过凝神观想直接与佛体相接触而获得广大之功德,但凡夫就无能为力了。阿弥陀佛为了让不堪修观的乱想凡夫只要信仰、称念佛的名号便可以获得佛的广大功德,故而成就圆具佛体全部功德、能力之名号。
名号即佛体,佛体即名号;佛体是无声之名号,名号是有声之佛体,两者不二。但不二并不等於唯一,所以在涉及到对所归之体的讨论时最好不要妄下定论。以净土宗来说,是以第十八愿及第十八愿成就文为依据,确定所归之法为名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