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宗编辑部
第十八愿结文说「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此二类重罪抑止不救,如果这样,那我们这些或时行五逆,或时有诽谤正法之人,即使念佛亦能得救吗?
若依《观经》下品下生说,行十恶五逆等不善人,也能依口称念佛的利益而得救。从这点而言,五逆的人,若能念佛,亦能蒙如来救度之光所摄取。
同样是五逆,《大经》说五逆谤法不救而抑止;《观经》则说若念佛就能得救而摄取,此二经是否彼此矛盾?关於这一点,昙鸾大师与善导大师,都各有立说,详加会通,要点如下:
昙鸾大师单复说
昙鸾大师在其所着《论注》上卷之末(八番问答之处),举此问题加以解释说明,《大经》说的是「五逆」与「诽谤」两罪(复罪),所以抑止不救;但《观经》说的是「五逆」(单罪),所以摄取。因此虽是五逆,若不谤法,还有佛缘,能入救度之道,但是犯「五逆」与「谤法」复罪者,就没法救了。
善导大师未造已造说
善导大师在其所着《观经疏‧散善义》中说,第十八愿抑止五逆谤法的理由是:这二罪极重,释尊怜愍众生造此二罪,所以方便假说不能往生;若从如来的真实意言,当然也能得救。至於《观经》下下品中摄取「五逆」而「谤法」除外,其理则是:五逆是下下品凡夫已造之罪,大悲如来,不忍弃舍,加以救度。然「谤法」之罪是未造之罪,所以加以警诫,而说不能往生。如果谤法罪是已造,则大悲如来也不忍舍弃。善导大师作这样难得的解释。
已回心未回心说
依此而看,昙鸾大师是依「罪之单复」解释,善导大师则依「罪之已造未造」解释。善导大师认为已造谤法,既然已造,也会被大悲所引而往生。但昙鸾大师认为既是谤法,即使没有余罪,也不能往生。这是因为两位大师着眼点不同。善导大师《法事赞》言「谤法阐提回心皆往」,虽是谤法者,如果回心归佛,则能往生,这是就「已回心」的人而说的,昙鸾大师则就「未回心」者来解释,彼此着眼点不同。
对已回心之人的见解,昙鸾大师於《论注》卷下中也有说明:
众生以憍慢故,诽谤正法,毁訾贤圣,捐庳尊长。……
如是人应受拔舌苦、瘖哑苦、言教不行苦、无名闻苦。
如是等种种诸苦众生,闻阿弥陀如来至德名号、说法音声,
如上种种口业系缚皆得解脱,入如来家,毕竟得平等口业。
这是回心者皆蒙救度的解释。由此可知,两位大师的真意,其实毫无差异。
罪人正机
我们感到此抑止八字含有特别之深意,这八字也像一面法镜,让我们看清自己真正的面貌,其实自身就是罪恶生死凡夫,贪瞋强盛,业障深重,无有出离之缘,只有造罪恶的黑业,不可能造清净、脱出轮回的白业。而以佛的眼光来看我们,没有不是逆谤的罪恶凡夫,没有不是弥陀主要救度的对象,所以第十八愿的抑止之义,更可显明「佛愍恶机」,是以「罪苦之人为对象」所誓的本愿。
阿弥陀佛怜愍恶人更甚於善人,怜愍逆己者更甚於顺己者。《菩萨地持经》说:「菩萨於恶人所起慈悲心,深於善人。」如果以善人贤者为救度对象,则此八字也变成无作用了。因为真正的善人贤者,不会造五逆及诽谤正法。第十八愿所要救的众生,就是可能会造下五逆谤法的我们,佛事先料想到此点,故特别添加了抑止八字,但不代表造恶後就不摄取。
如善导大师说:
以佛愿力:五逆十恶,罪灭得生;谤法阐提,回心皆往。(《法事赞》)
谤法阐提行十恶,回心念佛罪皆除。(《般舟赞》)
利剑即是弥陀号,一声称念罪皆除。(《般舟赞》)
又如印光大师於《文钞三编》言:
若先曾谤法,後知改悔,则得往生。
譬如病癒即是好人、归降即是顺民也。
若谓谤法之人後纵改悔亦不得往生,便完全失却修持准绳。
又譬如,父母对无知之子女设下种种禁止规约,但在子女犯过失後,仍会给予宽恕包容。或如官府严格防火的同时,也不会放弃救火之可能性。设想,一旦犯了五逆谤法,就永远被舍弃,或认为佛没有力量救度我们,那所谓大慈大悲的佛心,以及拔苦与乐的力量,岂非变成空谈了?
是故,不论抑止或摄取,皆是阿弥陀佛慈悲与智慧双重运作下所施的救度。摄取是永不改变的大前提,抑止是为了更好的摄取,两者皆不可少。若能理解阿弥陀佛救度众生的细腻悲愿,我们就不会因为有阿弥陀佛这位高明的医生而服毒而纵恶为非,任凭三毒疾病潜滋暗长,而能深心体会佛的大悲本怀,专志一心地念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