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淨土宗概論》

  1. 第十章 淨土宗宗旨與特色
  2. 第九章 凡夫入報
  3. 第八章 本願稱名
  4. 第七章 作業行儀
  5. 第六章 起行
  6. 第五章 安心
  7. 第四章 淨土宗相承論釋
  8. 第三章 淨土宗正依經典
  9. 第二章 淨土宗教相判釋
  10. 第一章 淨土宗義概說
  11. 前言.目錄

貳、《佛說阿彌陀經》要義

  1. 《阿彌陀經》要義(十六)
  2. 《阿彌陀經》要義(十五)
  3. 《阿彌陀經》要義(十四)
  4. 《阿彌陀經》要義(十三)
  5. 《阿彌陀經》要義(十二)
  6. 《阿彌陀經》要義(十一)
  7. 《阿彌陀經》要義(十)
  8. 《阿彌陀經》要義(九)
  9. 《阿彌陀經》要義(八)
  10. 《阿彌陀經》要義(七)
  11. 《阿彌陀經》要義(六)
  12. 《阿彌陀經》要義(五)
  13. 《阿彌陀經》要義(四)
  14. 《阿彌陀經》要義(三)
  15. 《阿彌陀經》要義(二)
  16. 《阿彌陀經》要義(一)

參、《佛說阿彌陀經》講義

  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三)
  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二)
  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一)
  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
  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九)
  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八)
  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七)
  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六)
  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五)
  1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四)
  1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三)
  1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二)
  1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一)
  1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三十)
  1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九)
  1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八)
  1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七)
  1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六)
  1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五)
  2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四)
  2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三)
  2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二)
  2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一)
  2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十)
  2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九)
  2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八)
  2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七)
  2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六)
  2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五)
  3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四)
  31.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三)
  3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二)
  3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一)
  34.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十)
  35.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九)
  36.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八)
  37.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七)
  38.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六)
  39.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五)
  40.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
  41. 《阿彌陀經講義》講義(三)
  42.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二)
  43.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一)

肆、《往生論》講義

  1. 《往生論》研究
  2. 《往生論》要義
  3. 天親菩薩之教判思想
  4. 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

伍、《往生論註》講義  

  1. 再讀《往生論註》有感
  2. 《往生論註》玄義略解
  3. 現生不退論
  4. 平生業成論
  5. 佛身佛土論
  6. 凡夫論
  7. 稱名論
  8. 易行論
  9. 願力論
  10. 真實功德之垂救
  11. 一線四點
  12. 淨土宗第一奇書
  13. 曇鸞大師之教判思想

陸、其他

  1. 阿彌陀佛的救度(中英對照)
  2. 《觀經疏》四重判
  3. 《阿彌陀經》「三段要文」之經證、祖釋
淨土宗
淨宗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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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

《佛說阿彌陀經》講義(四十一)

第三篇    正宗分

二、勸念佛往生
(二)證誠勸信

 

【經文】

舍利弗!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
欲生阿彌陀佛國者,
是諸人等,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於彼國土,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
是故舍利弗!諸善男子、善女人,
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文科】

       舉出利益以勸信第二,說明發願之利益以勸信。

 

【譯解】

       舍利弗啊!不管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只要有人能信受我及諸佛所說,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通通於現生得不退轉,命終皆得往生,往生皆得佛果。過去世發願的,過去已經往生;今生發願的,今生決定往生;未來發願的,未來決定往生;沒有一個不往生的。

 

       (往生是這樣的容易殊勝)所以舍利弗啊!如果有宿善之人,真的相信我及諸佛所說不虛,那就應當發願,求生阿彌陀佛國。

 

【辯義】

1.三次勸願

       釋尊在《阿彌陀經》裏面有三次勸我們要發願往生極樂國土,即初勸、正勸、結勸。

 

       第一次是在讚歎完極樂世界依正莊嚴之後,說:

舍利弗!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

 

       這一次是初勸,初步意向性地勸眾生欣慕極樂而發願生之心。

 

       第二次是在說明瞭往生極樂的方法,也就是「執持名號,即得往生」之後,接著說:

舍利弗!我見是利,故說此言。
若有眾生,聞是說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這一次是正勸,正式地勸眾生願生極樂。因為往生方法已經很明確了。

 

       這裏第三次,是結勸,總結性地、結論性地勸眾生願生極樂。前面兩次聞說、勸願,內容已經完備了;但是因為這個法門太高超,單單釋迦一佛宣說而勸願,眾生未必能信,未必能願,為了進一步令眾生信受而發願,釋尊進一步舉出諸佛證誠,說明願生必生的利益,「已今當願,已今當生」,然後再一次地勸眾生「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前二次,都有聞與勸,但因為第一次只是說出了往生的目標,第二次更說出了往生方法,所以第二次的聞與勸,比第一次更豐富、更具體。第三次,說「信」而不說「聞」,因為並沒有新聞的內容,只是信前面所聞說的,所以是對前面所聞的內容作總結性的勸;同時,這一次的勸,雖然是出自釋尊之口,但其實是一切諸佛的總勸。

 

       從釋迦佛心來說,三次勸願完全一致,不過有宣說上的次第。從眾生聽聞的心態來說,大致有這樣的過程。

 

       聞第一次勸,初聞歡喜,但不免朦朧,因為還不知道往生的方法。

 

       聞第二次勸,具體明確,善根成熟者即能生信,但或有少疑,因為還沒有經過諸佛證誠。

 

       聞第三次勸,信心圓滿,願行具足,因為已知往生方法,已經諸佛證誠護念。

       (或有上根,聞初勸即信願行具足。)

 

       釋尊就是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勸眾生願生,引導我們步步升進。

 

       這一部《阿彌陀經》,說到這裏就要結束了。在結束之前,釋尊悲心無盡地殷殷付囑,對我們這些剛強難調的眾生作最後的交待:「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此後不久,釋尊度化眾生的任務即告完成,而歸入涅槃,所以「應當發願,生彼國土」是貫穿本經初、中、後的根本精神,是釋尊來此世間成佛的根本目的,是釋尊涅槃之前對我們這些五濁惡世的眾生的最後遺囑。我等今日發願欲生,實源於釋尊的大悲殷切勸囑!

 

2.三願三生

       經文舉三願:「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而說三生:「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接著勸「若有信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意思是只要願生必定往生,沒有一個不往生的。

 

       如果從本經來說,已發願,指經過前面釋尊二次的勸導已經發起願生心;今發願,指現在當下發起願生心;當發願,指當來某個時候發起願生心。也就是圍繞本經內容的任何時候,發起願生阿彌陀佛國的心,都必定往生,無一遺漏。

 

       如果從釋尊一期教法來說,已發願,指前面已經聽聞釋尊宣說《無量壽經》《觀經》而發起願生心;今發願,指本次法會聽聞釋尊宣說《阿彌陀經》而發起願生心;當發願,指未來釋迦滅後,教法留存世間的任何時候,因聽聞而發起願生心,正指今天我等乃至末法萬年後的眾生。也就是若佛在世、若佛滅後的任何眾生,聽聞念佛往生的教法而發起願生阿彌陀佛國的心,都必定往生,無一遺漏。想到釋尊二千餘年前,為我等末法福薄罪重的眾生如此的深心呵護,付囑念佛,授記必生,如同親聞釋尊在世的教導一般,心中無限感動。

 

       如果放在更廣大的時空範圍,阿彌陀佛既然成佛十劫,十方無量諸佛各在本國宣揚讚歎阿彌陀佛的名號,普勸眾生往生,已發願,即是總指十劫以來經由十方諸佛勸導而已經發起願往生心的眾生,如現在彼國的聲聞、菩薩、人、天等;今發願,指《阿彌陀經》法會當下,娑婆世界聞釋迦佛說法,以及十方世界各聞其佛證誠勸信而發起願往生心;當發願,指婆婆及十方世界,隨阿彌陀佛無量壽時劫,任何時候發起願往生心。也就是阿彌陀佛成佛十劫以來,乃至盡未來際,任何時候,聽聞任何一尊佛勸信阿彌陀佛名號,而發起願生阿彌陀佛國的心,這樣的眾生,都必定往生,無一遺漏。

 

3.願生即生

       從本經開展的次第來說,這裏的願是在釋尊說過「執持名號(行)」之後,又經過了諸佛證誠,釋尊說:「汝等皆當信受我語,及諸佛所說。」「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所以,正是信願行一體,信心圓滿、願行具足的願,發起此願心,則當生、當念必定往生,不要經過下一生。如果只是淺淺發願,唯願無行,願不相續,則今生雖未即往生,將來也畢竟往生,推其遠因,仍由當初一念願心。可謂願無虛發,願發必生。可知發願的重要。

 

4.現生不退

       見前條。

 

5.無盡勸囑

       對於我們這樣剛強難化的眾生,釋尊及諸佛懷著無限的慈悲,用無限柔軟的音聲對我們說:「應當信受、應當發願、應當、應當……」一遍又一遍,用懇切、渴盼、勸導的語氣,沒有半點的指責,絲毫沒有因為我們一時沒有信受回頭而捨棄,而是無窮無盡地勸導。如下:

 

釋尊勸願:

初勸: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

中勸:聞是說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結勸: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諸佛勸信:

東方恒沙佛勸: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南方恒沙佛勸: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西方恒沙佛勸: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北方恒沙佛勸: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下方恒沙佛勸: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上方恒沙佛勸: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釋尊勸信:

汝等皆當信受我語,及諸佛所說。

 

       釋尊勸願,既然貫徹一部經的初、中、後,那就不止一、二、三勸,而是時時勸、心心勸、念念勸;諸佛勸信,既然遍及六方世界,數超恒沙無量,那就是盡虛空、遍法界、恒沙無量勸。釋迦及諸佛如此無窮無盡、無量無邊地勸眾生「當信」「當願」,如果再不信受,再不發願,那實在類似「頑石不可潤,朽木不可雕」了。

 

6.願生心與菩提心

       大乘佛法皆極為重視菩提心,視為成佛之本。淨土是大乘,其殊勝在於:即使只為自身離苦得樂而沒有普為眾生利益,願往生者也必往生;一旦往生,自然發起廣大菩提心,成就廣大菩提行。

 

       淨土法門中,如果將願生心與菩提心分開而談,則願生心比菩提心更重要,菩提心隨人根機有發不發,願生心則盡十方眾生必不可少;如果將願生心與菩提心合而論之,則願生淨土之心即是菩提心。

 

只要有願生心必得往生之經證與道理如下:

(1)由彌陀誓願可知。

 

《無量壽經》第十八願文:

設我得佛,
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十方眾生,只要真信願生而念佛,必得往生;並非限定發菩提心者才能往生。

 

(2)由釋尊勸囑可知。

《無量壽經》「第十八願成就文」言:

諸有眾生,聞其名號,
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迴向,願生彼國,
即得往生,住不退轉。

 

《無量壽經》「本願成就偈」言:

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

 

聞名願生,皆得往生,並未要求發菩提心。

 

又,《觀經》「具三心者必生彼國」之文:

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
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
具三心者,必生彼國。

 

有此三心,必得往生。三心即是真實深信而願生彼國,同第十八願「至心信樂欲生」,並未要求發菩提心。

 

又,本經釋尊三次勸願,說「已今當願,已今當生」,也不要求發菩提心。

 

(3)由極樂立名可知。

《阿彌陀經》言:

彼土何故名為極樂?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

 

《無量壽經》言:

無有三途苦難之名,但有自然快樂之音,是故其國,名曰安樂。

 

《往生論註》言:

若人但聞彼國土清淨安樂,剋念願生,亦得往生,即入正定聚。
此是國土名字為佛事,安可思議!

 

阿彌陀佛建立淨國,立名極樂(安樂),目的在於救度苦惱深重的罪業眾生悉得往生。此等眾生,罪深業重,眾苦所逼,為自身離苦得樂則情真意切,普為利濟眾生之心則至虛至弱,聽聞「極樂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信者自然欣欣樂往。

 

       這也是釋尊開說《觀經》的緣起。韋提希夫人作為一切凡夫的代表,並未發菩提心,只為自身離苦而求生淨土。如言:「唯願世尊,為我廣說無憂惱處,我當往生,不樂閻浮提濁惡世也。」

 

(4)由名號果德可知。

《觀經》下輩三品,造十惡、破戒、五逆重罪,未發菩提心,僅以稱佛一聲、十聲往生極樂;即是因為名號本身具含阿彌陀佛一切因行果德故。

 

(5)由往生例證可知。

古今多見愚夫愚婦之類,不聞不知菩提心為何物,但只願生淨土,老實念佛,皆得往生。

 

(6)又,發菩提心者無過普賢十大願,然而《普賢行願品》普賢菩薩發十大願畢,說「願生偈」言:

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
我既往生彼國已,現前成就此大願,一切圓滿盡無餘,利樂一切眾生界。

 

即是以普賢十大願導歸願生極樂一願,以願生極樂一願攝盡普賢十大願。故知:願生心為菩提心之極。

 

(7)又,菩提心為未成佛之因心,彼佛名號為已成佛之果德,果德自具因心。稱名願生眾生,即使自己沒發菩提心也有菩提心、菩提行、菩提果。所謂「以果地覺,為因地心,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故知願生心自攝菩提心。

 

7.《彌陀要解》言:

已願已生,今願今生,當願當生,正顯依信所發之願無虛也。
非信不能發願,非願信亦不生。故云若有信者,應當發願。
又願者,信之券,行之樞,尤為要務。
舉願則信行在其中,所以殷勤三勸也。
復次願生彼國,即欣厭二門。
厭離娑婆,與依苦集二諦所發二種弘誓相應。
欣求極樂,與依道滅二諦所發二種弘誓相應。故得不退轉於大菩提道。
問:今發願但可云當生,何名今生?
答:此亦二義。
一約一期名今,現生發願持名,臨終定生淨土。
二約剎那名今,一念相應一念生,念念相應念念生。
妙因妙果,不離一心,如稱兩頭,低昂時等。
何俟娑婆報盡,方育珍池。
只今信願持名,蓮萼光榮,金台影現,便非娑婆界內人矣。
極圓極頓,難議難思,唯有大智,方能諦信。

 

(1)以厭欣具四弘,願生心即菩提心。此約機釋不退。

(2)約法,依阿彌陀佛本願力故,願生即不退。

(3)一念相續,自成一期。忽爾命終,即成一念。

(4)強發願,一念。持不散,一期。業還成,不退。

(5)一念業成。念念業成。一生業成。

(6)平生業成,不待臨終;現生不退,何俟報盡。

 

8.《法事讚》言:

願往生,願往生。
釋迦如來大慈悲,應現娑婆度有緣。
有緣遍滿三千界,隨機示悟斷貪癡。
總勸厭此人天樂,無常八苦火燒人。
念佛誦經除罪障,諸佛遙加護念身。
晝夜六時強發願,持心不散業還成。
業成見佛華台主,須臾變作紫金台。
從佛逍遙入寶國,畢竟永絕愁憂聲。
眾等回心皆願往,手執香華常供養。

 

(1)前八句釋上段,後八句釋當段。

(2)與生因段經文雜合而釋。願行一體不離故。

(3)強發願,非發強願。各盡所能故。

(4)晝夜六時,相續。強,非弱。非唯願無行之願,乃剋念願生之願。

 

《觀經疏》言:

問曰:願意云何,乃言不生?
答曰:聞他說言西方快樂不可思議,
即作願言「我亦願生」,道此語已,更不相續,故名願也。

 

(5)持心不散。心,願心。不散,堅固、不動、不退、不雜、不亂。持,持心,又持名。心不散,一心不亂。

 

(6)業還成,願生稱名,往生之業成就。釋不退轉。
三心既具,無行不成。願行既成,若不生者,無有是處也。
強,至誠、深心。
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迴向。阿彌陀佛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強發願,南無。持心不散,阿彌陀佛。業還成,必得往生。

 

(7)業成見佛,往生之業成就故,臨終見佛自來迎。

 

(8)華台主,阿彌陀佛。

 

(9)須臾變作紫金台,瞬間佛座寶蓮變作行人所乘蓮台。顯正覺華化生。行人所得往生,全體是阿彌陀佛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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