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证.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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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论注》「赞叹门」解释

  云何赞叹?口业赞叹。

  「赞」者赞扬也。「叹」者歌叹也。赞叹非口不宣,故曰「口业」也。

  称彼如来名,如彼如来光明智相,如彼名义,欲如实修行相应故。

  「称彼如来名」者,谓称无碍光如来名也。

  「如彼如来光明智相」者,佛光明是智慧相也。此光明照十方世界无有障碍,能除十方众生无明黑闇。非如日月珠光,但破空穴中闇也。

  「如彼名义,欲如实修行相应」者,彼无碍光如来名号,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众生一切志愿。

  然有称名忆念,而无明犹在,而不满所愿者。何者?由不如实修行,与名义不相应故也。

  云何为不如实修行、与名义不相应?谓不知如来是「实相身」、是「为物身」。

  又有三种不相应:一者,信心不淳,若存若亡故;二者,信心不一,无决定故;三者,信心不相续,余念间故。

  此三句,展转相成:以信心不淳,故无决定;无决定,故念不相续。亦可:念不相续,故不得决定信;不得决定信,故心不淳。

  与此相违,名「如实修行相应」。是故论主建言我「一心」。

 

  「赞叹」,《大智度论》说:「美其功德为赞,赞之不足,又称扬之,故言叹。」《大经》说:「歌叹最胜尊」、「歌叹佛德,听受经法。」

  「口业赞叹」,或声或言,皆以口述,故说口业赞叹。口业赞叹有二:

  一、直称佛名

  (一)诸佛皆德称名,称名即称德。(法位大师)

  (二)称佛六字即叹佛。

  二、偈、文等

  (一)今之论文,此二皆有。

  (二)善导之「五正行」分称名与赞叹。

  (三)今论文是一心(安心)之後自然之相续忆念,显於三业之相──五念。

称彼如来名者,谓称无碍光如来名也。

  举出「赞叹门」之行体,此处很重要。

  唯举出「称名」之一行,不举其他口业赞叹。并且必须是与名义相应之称名,才是「如实修行」。

  论主举出选择本愿之大行,亦即第十八愿之称名。其意者:唯此一行是往生之正定业,故不言其他赞叹之行。

称无碍光如来名。

  一心(安心)之後显现於口业之称名,为显真实信心之称名,故论注作此解释。所谓「大行者,则称无碍光如来名」。

如彼如来光明智相者,佛光明是智慧相也。

  「如彼如来光明智相」之「如」是契合之意。佛之智慧是体,光明是相。光明智相是名号所诠之义,故《小经》说:「照十方国无所障碍,故名阿弥陀。」《论》文所说「如光明智相」,即是说明「称名号是契合名号之义而称」,故说「如光明智相」。

此光明照十方世界,无有障碍。

  依《阿弥陀经》解释弥陀之「照十方国,无所障碍」而述。弥陀尽十方无碍之光明,不受众生恶业烦恼之所障碍。

能除十方众生无明黑闇。

  智慧之对象是无明。弥陀之光明是智慧之相,摄相归体,光明即是智慧。

  弥陀光明能消灭众生一切业烦恼。此「无明」,次文言「众生一切无明」。即是包含根本、枝末、迷理、迷事等无明。《大智度论》说:「一切烦恼虽是过去业因缘,无明是根本故,但名无明。」诸烦恼生必由痴故,所有烦恼,皆以「无明」为根本。弥陀之光明具有能消灭众生一切业烦恼,使往生报土之德益,故言「能除众生无明黑闇。」

  名号之义即是光明智相,具有能除众生无明黑闇,使往生报土之益,若对往生有疑之称名者,不是真实之称名,亦即「如其光明智相,必定往生,不存疑念而称名」之意。

非如日月珠光,但破空穴中闇也。

  智慧之光明能除无明之闇。《大集经》说:「大悲智慧光圆满,能破众生无明闇。」

  《大智度论》说:「如三世十方诸佛,身放大光明,遍照十方,破诸黑闇。心出智慧光明,破众生无明闇冥。」

  此乃藉言诸佛同具之智慧光,以彰显弥陀不共之光德。

如彼名义,欲如实修行相应者。

  「如彼名义」是结上面二句之言。上之「称彼如来名」是「名」,次「光明智相」是「义」,如其名义而称名是「如实修行之赞叹门」。

  初句所言「称彼如来名」,是口业赞叹门之「行体」,故必须称名号,以契合名号义之光明智相,如名义而称名是如实之修行,故说「如彼名义」。

  如实修行之行体是称佛之名号,然虽称名号,不契合名号之义,即不契名号之实体,故不言「如实之行」;契合名号之义而称名,是契合名义而称名,是契合名号之实体之如实修行。

  「相应」是指与名义相应。如实修行即与名义相应,故说「如实修行相应。」

彼无碍光如来名号,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众生一切志愿。

  接下来的解释很深妙。「彼无碍光如来名号」是「名」,「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众生一切志愿」是名义中之「义」,「破闇」之德与「满愿」之德。此「破满」之二德即是「名号之义」,是上之「光明智相」。上言「光明破闇」,此言「名号破闇」,名号之义即光明智相,光明智相即名号之义,是一而非二。

  「能破众生一切无明」,即「破闇」之德。无明有总有别:

 

 

  不了佛智之无明是一切无明之根本,一切众生生死流转之根源。法然所说「生死之家,以疑为所止」,亦相承於此。

  佛智不可思议,佛智之不思议即是誓愿之不思议。虽是造罪凡夫,不疑誓愿不思议,明信之处,相等於圣道门之「开佛之知见」。《大经》以信心之人谓之「明信佛智」,怀疑之人谓之「不了佛智」。今昙鸾以疑本愿之疑,为一切无明之根本,众生生死之根源。

  可知所谓「光明智相」是「名号之义」,即是「弥陀之智慧」,亦是「佛智不思议」。如能与名义相应,明信佛智不思议之时,以其佛智破众生无明之黑闇,此时一切无明之根本的「疑无明」既断,轮回三界之果即时消除。

  「能满众生一切志愿」:即「满愿」之德。志愿亦有总有别:

 

 

  众生一切愿:众生之愿甚多,或愿福德,或愿智慧,或愿健康,或愿长寿,或愿富贵等种种愿,故云一切。众生一切愿一言以蔽之,则是无量之愿,此无量之愿若往生弥陀净土,一时满足。如偈文所说:「众生所愿乐,一切能满足。」

  往生净土之愿是众生一切愿之根本,如上所说。明信佛智之一念,往生之「业事成办」,可谓之往生愿已满足。今若命终,得「一切所求满足」之妙果,故言「能满众生一切志愿」。

  以破闇满愿之二德,为阿弥陀佛之名义。

然有称名忆念,而无明犹存,而不满所愿者,何者?
由不如实修行,与名义不相应故也。

  为释如实修行之相,先举出不如实修行之相,以反显如实修行之相。

  《论注》往往显明龙树天亲二位祖师之相承,此下便是。

  「称名忆念」是《易行品》「十方诸佛章」之结语。「忆念」是「信心」之意,故第十八愿之「三信十念」,《易行品》谓之「念我称名」。以「信」为「念」或「忆念」,是《易行品》的惯用语。

  「无明犹存,不满所愿」:指「疑无明」与「往生愿」。虽口称名号,心中忆念弥陀,然疑本愿之无明未除,往生之愿未满足,此是不如实修行故。

  此亦是龙、天二位祖师之相承。龙树之「称名忆念」是依第十八愿之「念我称名」,此愿之中,信、行皆具,此外未言。然疑惑之人,闻此称名忆念之教,虽每日三万、六万之称名,昼夜十二时之忆念,惟因疑无明未除,往生之愿尚不满足,故言「然有称名忆念,而无明犹在,而不满所愿者」。天亲为此故,一方面相承龙树之称名忆念,一方面为解除此人之惑,故於《论》中说明如实修行相应之事。

云何为不如实修行,与名义不相应?
谓不知如来是实相身,是为物身。

  释此有二答:一、不知二身,二不知。二、三不信。

  二不知是对法而言,三不信是对机而言。

  如实修行之人,不可不知弥陀是实相身,是为物身。

  实相与为物是无碍光如来之自利利他之德。本愿成就之真报身,尽十方无碍光如来,分为实相与为物二身,是自利利他圆满之佛身故,自利圆满是实相身,利他圆满是为物身。《大智度论》说:「诸佛实相即是佛,何以故?得是诸法实相,名为得佛。」

  「物」者「众生」之意,为众生而成正觉,故利他圆满之佛身名「为物身」。

  分悲智二门时:大智门是实相身,以智悟真如实相;大悲门是为物身,以悲摄化苦众生。

  「是」之字是两个重叠,表明此二身不相离。即无碍光如来既是实相身,也是为物身。自利圆满之边名实相身,利他圆满之边名为物身。

  此即别愿中之愿──第十八愿成就之阿弥陀佛。第十八愿之「设我得佛」,似为自利之本愿;然就「若不生者,不取正觉」之誓而言,是为众生之本愿。此是以自身之正觉,作众生之赌物。

  实相身即是本愿之「不取正觉」的「正觉」,表示自利;为物身即是本愿之「若不生者」的「往生」,表示利他。

 

 

  此二者是一体上作两方面说明。故自利即利他,开显名号所具的义理。自利大智之实相身之本身,即是利他大悲之为物身。

  自利圆满之处完全是为了众生,亦即利他成就;而为众生之利他圆满之处,也完全是自利成就。为显不二之体,而言「是实相身,是为物身」。

  《观经》说「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是为物(众生)所显现之利他大悲身。二身即是佛之大智大悲之心,知此名如实修行。

  昙鸾《赞阿弥陀佛偈》说:「二智圆满道平等,摄化随缘不思议。」一切诸佛皆是「二智圆满道平等」,以平等门而言,虽然自利不圆满不能成佛,利他不圆满也不能成佛,但依因位之本愿不同,果上之利益便有差别。因此就差别门而言,由於「摄化随缘不思议」,随众生之机缘而救度,则非无差别。因此诸佛的利益若与弥陀比较,则欠缺彻底利他之利益。十方诸佛虽有悲愿,但罪业极为深重的众生,无法救度。故一切诸佛之中,可称为「实相身,为物身」之自利利他圆满之佛,则只有「阿弥陀佛」。故归命弥陀一佛,如实修行之人,应知无碍光如来是实相身,是为物身。

  然而一文不知之老太婆,或愚钝下智之凡夫,如何得知弥陀是实相身,是为物身?这只要闻知本愿、名号之道理,即是知实相身为物身。亦即知道弥陀之本愿就是要救度像我这样的愚恶凡夫,便是知二身。再怎样愚钝下智之凡夫,决定相信能救度我的只有阿弥陀佛,就是知实相为物,是如实修行之人。

又有三种不相应:
一者,信心不淳,若存若亡故;
二者,信心不一,无决定故;
三者,信心不相续,余念间故。

  除了不知二身之外,尚有三种与名义不相应之事。

  「一者,信心不淳」:淳有二义:

 

 

  「若存若亡故」:此是「道德经」之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

  「二者,信心不一」:一者无二之义,「无二心」唯信顺弥陀一佛。无一心故,谓之信心不一。

  「无决定故」:缺乏「能救我的只有弥陀一佛」的决定心,无此决定心,故心不一。

  「三者,信心不相续」:不如实之行者,有时心会变,不能专一信受弥陀一佛。

  「余念间故」,有其他的忆念。虽称名号,有时心转移到其他余行余善、余佛余菩萨,此心有杂,故不能相续念弥陀一佛。

此三句展转相成。

  「展转」即「诗经」所言之「展转反侧」。俗言「江碧鸟愈白」。若不举出不如实修行之相,则如实修行之相不明,故《论注》展转反覆说明「不如实修行」,至此方归结「如实修行」。

与此相违,名如实修行相应。

  若与上来所说之不如实修行相反,便是如实修行。将三不相应之「不」字去掉,便是一者信心淳,二者信心一,三者信心相续之「三信」。

  又三信之展转相成,便是「以信心淳故决定,决定故信心相续。」

  不如实之内容在於二不知三不信。二不知:不知如来之实相身、为物身。亦即不知法体名号之实义。

  「三不信」是「二不知」之内容的伸展。淳心、一心、相续心是「一心」的体相用。

  信心不淳:所赐之名号,加上自力的私计;淳心:不加自己的私计。

  一心:其体是名号法之本身,故成为无疑的一心与相续心,而不杂余念,如实修行相应无疑之一心。

  欲如实不如实之因,在於自己是否有加上他想间杂之自力心与否。

  此三信之根源:本愿有「至心、信乐、欲生」之三信,其三信收於「信乐」之中,故到了「成就文」便直言「信心」一个。

  天亲将「信心」名为「一心」;昙鸾将此「一心」从「淳、一、相续」之三方来解释。

  又《论注》下卷将此「信心」名为「净土之菩提心」,此心即是「愿作佛心」与「度众生心」,可说意味深长。

  《论注》上下二卷之中,此段最为重要。《和赞》说:「天亲菩萨往生论,若无鸾师造注解,他力广大之威德,威德信行何得知。」

  「如实修行相应」在於信心,净土法门信心之义,於此益明。

是故论主建言我一心。

  「建」者,发端,初起。「初起曰建,终成曰立。」

  《往生论》一开始说「世尊我一心」,故此偈文谓之「建章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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